*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681号-JM-2025-12-01910
项目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136500
最高限价(元):35136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35136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长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项目为保障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双号并行热线的整合工作,优化政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为企便民服务水平,将12319、12328、12329、12315、12333热线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管理,统一负担相关运营费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