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456号-JM-2025-12-01679-1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70400
最高限价(元):570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70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办公区工作约240人提供早餐、午餐以及因工作需要的工作餐、特殊情况下的节假日加班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