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2025年第25批招标
(莱阳核电项目厂外子项一标段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2.2招标范围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信息服务费(元) |
| DNYZC-2025-12-31-052-01 | 项目 | 1、工程范围 本项目厂外工程一标段子项项目包括:莱阳核 电海水淡化工程施工用电线路工程、莱阳核电 海水淡化厂110kV线路工程、主体工程临时道 路、进厂道路、厂外雨水排放工程。 2、工作内容 1)正式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莱阳核电海水淡化 工程施工用电线路工程、莱阳核电海水淡化厂 110kV线路工程、主体工程临时道路、进厂道路、 厂外雨水排放工程等各子项工程勘察(不包括收,具备通车条件。 程工收、 2)临时工程包括不限于:工程场地平整、施工4、进厂道路 用水、施工道路、施工用电等,正式进厂道路 包括进厂二路、进厂道路连接线的辅助临时道 路已基本完成(报价酌情考虑)。 质灾害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评 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考古调查勘探 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等评 价报告如需编制,则相关报告的编制及评审等 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报告须由投标 人负责。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 1、莱阳核电海水淡化工程施工用电线路 工程 2026年4月份开工;2026年10月底完 成海淡施工用电施工、试验、移交可用。 2、莱阳核电海水淡化厂110kV线路工程 2026年10月份开工;FCD+28个月海淡 110kV架空线施工建设完成、试验、移 交可用。 3、主体工程临时道路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 3.1第二进厂道路施工便道、N段道路 (一期)于2026年4月30日前竣工验 式计、初设计、施工图连接线工道6年5月15 个月 投标人保证第二进厂道路于莱阳核电项 目核准+11个月完成竣工验收,具备通 车条件。第一进厂道路于莱阳核电项目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核准+30个月完成竣工验收,具备通车 条件。连接线一标段核准+15个月完成 竣工验收,具备通车条件。连接线二标 段核准+30个月完成竣工验收,具备通 车条件。 5、厂外雨水排放工程 计划2026年4月河道疏浚开工,2027 年4月30日整体工程完工。其中第一阶 段主厂区厂外雨水排放施工期导流工程 应于2026年3月开工,5月15日前完 成。整体项目竣工时间考虑正式用地移 | 58896.51万元(固定 价57053.07万元, 暂列金1843.44万 元)。各工程子项最 高投标限价如下:莱 阳核电海水淡化工 列金310.2万元); 主体工程临时道路 15986万元含暂 进厂道路34410.49 万元(含暂列金 1205.1万元);厂外 雨水排放工程 6959.93万元(含暂 列金262.13万元)。 | 1000 |
备注: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不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9)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1)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额在50000 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并附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复查核实。
(1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负责人B证,项目经理应具有10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任职。
(13)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和HSE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2018年后需为建筑施工安全类),还应具有8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其中任一)的安全管理从业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其它HSE 管理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C证,具有5年以上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其中任一)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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