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4]FJCT[XJ]2025002
项目名称:东门幼儿园风雨连廊、教学设施设备、娱乐设施设备、教学电子设备、护眼灯等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66,120.00元
采购包1(东门幼儿园风雨连廊、教学设施设备、娱乐设施设备、教学电子设备、护眼灯等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666,1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66,120.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29900-其他办公设备 | 东门幼儿园风雨连廊、教学 设施设备、娱乐设施设备、教学电子设备、护眼灯等 | 1(批) | 否 | 按招标文件参数提供货物,并按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的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可以正常使用。 | 666,12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接受公司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公司出具的逐级授权函,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供应商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上述行业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在"资格和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分支机构可提供分支机构所属法人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及法人公司资质,或资格承诺函,视为资格审查核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用于(采购包1),按照《南平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要求(南财采[2024]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南平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要求(南财采[2024]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