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41 项目名称:社会面治安监控维保项目(运行维护) 预算金额:2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8万元 采购需求: 社会面治安监控维保项目(运行维护)为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徐州市局先后开展了系列监控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现有525处点位、1211台监控需继续维保。为确保视频监控完好可用,更好支撑打防犯罪、服务民生使用,拟对以上监控统一进行维保。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维保期满一年,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考核合格并经采购人批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