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方城县零工市场2026年度至2028年度就业公共服务购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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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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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5-54 | |||||||||||
| 2、项目名称:方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方城县零工市场2026年度至2028年度就业公共服务购买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5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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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购买方城县现有零工市场及6个零工驿站的就业公共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质量:合格; (6)服务期:3 年(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逐年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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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相关法规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 中小企业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2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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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上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投标人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 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9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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