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压站及LNG模块建造设计项目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升压站及LNG模块建造设计项目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Coral North FLNG模块建造项目业主为意大利埃尼集团和中国石油莫桑比克公司,韩国三星重工为总承包方,项目位于莫桑比克海域。海洋工程海工事业部承揽的工作量包含11个FLNG模块连接甲板以及相关管线和电仪加工制作,涉及结构、工艺、机械、防腐、电仪等多个专业,计划在2025四季度开工。
根据海洋工程海工事业部与海洋工程设计院的设计协作一体化服务协议,设计院将为该项目提供设计服务,涉及结构、配管、防腐保温等多个专业。由于项目即将启动且工作量巨大,设计院自有人力资源无法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因此需要依托外部资源补充部分人力。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FLNG模块建造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涉及结构、配管、防腐保温等多个专业,详见FLNG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服务地点:项目经理、工艺配管专业建模人员需要驻青岛,结构专业需要4个人驻青岛,其他人员可异地办公。
2.6 最高限价:400万元(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自2021年至2025年)具有3个 FLNG、FPSO 或海洋工程模块设计相关服务业绩,内容包括建模、图纸绘制、料单制作、程序方案编制、现场技术支持,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服务范围、签订时间、双方盖章)及业主评价证明(加盖业主公章或项目公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收入利润等关键财务信息,能证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没有处于账户被冻结、被监管、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数据真实有效)。
3.3.4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备十年或十年以上海洋工程项目技术服务及现场技术支持的管理工作经验;
2)专业负责人要求:具有海洋工程技术服务及现场技术支持工作经验;
3)建模人员要求:能熟练操作TEKLA软件、E3D软件、SPOOLGEN软件,具备FPSO、FLNG模块建模经验;
4)方案编制人员要求:熟悉FPSO、FLNG模块建造流程,掌握SACS软件操作,了解海洋工程吊装作业;
5)防腐防火加设人员要求:熟悉FPSO、FLNG及海洋工程领域防腐防火施工流程,具有防腐防火加工设计工作经验,熟悉防腐防火相关标准规范,熟悉油漆涂装、热浸镀锌、热喷涂金属涂层及被动防火保护、防冷飞溅保护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各类涂料性能,各类防腐类型。能计算防腐防火面积,绘制防火布置图;
6)保温加设人员要求:熟悉FPSO、FLNG及海洋工程领域绝热(保温、保冷、人防及隔音等)施工流程,具有保温加工设计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标准规范,熟悉各类保温类型的理论知识。能计算保温材料用量,绘制相关保温典型图;
7)投入项目的配管工程师近5年具有3个油气平台、海上升压站、FLNG模块、FPOS模块等海工加设经验,有英文资料阅读、写作及英语交流能力;包括以下工作:建模、图纸绘制、程序文件编制、料单制作、现场技术支持等;
8)投标前提供相关人员配置(人力计划)及简历。其中结构专业应至少包括5名5年以上经验的工程师,配管专业应至少包括4名5年以上经验的工程师。
注:上述人员工作经验要求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所提供的人员经验文件真实有效,无造假、挂靠情况。
3.3.5服务软件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服务项目应具备以下对应的服务软件:
| 序号 |
项目 |
软件 |
备注 |
| 1 |
图纸 |
AutoCAD 2004及以上 |
|
| 2 |
文档 |
Microsoft Office Word2004以上版本 |
|
| 3 |
3D模型(结构) |
Tekla20.0及以上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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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计算模型 |
Sacs12.0及以上 |
|
| 5 |
计算模型 |
Ansys |
或其他有限元软件 |
| 6 |
3D模型(电仪、管线) |
E3D |
可以提供数据库 |
| 7 |
图纸 |
SPOOLGEN(如果需要) |
|
| 8 |
模型 |
Navisworks |
|
3.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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