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 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竟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 年01月06 日(星期 二)上午10:00前,将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板 |
14*1500*6000mm |
吨 |
60 |
|
2 |
钢板 |
16*1500*6000mm |
吨 |
20 |
|
3 |
管棚 |
φ108×8热轧无缝钢管 |
米 |
1000 |
需加工 |
4 |
接地扁钢 |
(热镀锌扁钢50*6) |
米 |
11000 |
|
5 |
超前小导管 |
Φ42×4 |
米 |
8000 |
|
6 |
H型钢 |
400*400*13*21mm |
吨 |
30 |
|
7 |
砂浆锚杆垫板 |
150mm*150mm*8mm |
块 |
10000 |
中心孔开孔尺寸2.5cm |
8 |
中空锚杆 |
R25 |
米 |
6000 |
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实际工程需求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报价方式为逆向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多轮竞价,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随时报价,最低报价且资格条件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6年01月份---工程完工。(由于施工现场用量小,报价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不得以不足一车为由不发货或再次增加运费及其他费用)按月度计划及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交货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黄土岭村(柯城抽蓄项目施工区域),施工现场距离衢州市预计28公里,交通运输便利。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钢板应符合GB/T700《碳素结构钢标准》、管棚应符合JTG/T3660-202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超前小导管应符合GB/T8162《结构用无缝钢管》、中空锚杆符合《JG/T472》和《TB/T 3356-2014》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企业标准执行,并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5、质保期:6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本次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响应)
6.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取得有效的生产资质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6.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代理商须具有相应的钢材代理销售资格(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6.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6.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报价响应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询价项目的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报价响应人在区域内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具备履行本采购项目而必需的物流、仓储、供应保障能力。
6.4、报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响应文件须提交:
7.1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
7.2营业执照复印件;
7.3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7.4业绩文件;
7.5出厂产品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7.6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8、成交确定原则:在全部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入围供应商需提交生产厂家和自身资质材料,经项目部报监理人审核和项目建设单位批准。
10、结算及付款方式
10.1需方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国内信用证等多种融资产品方式向供货人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多种融资产品方式支付付款比例不少于合同总额的30%,需方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信用证等费用。
10.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10.3当月的材料款,下月支付。办理结算签认后,供方在下月15日前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需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材料结算款的 95%,其中剩余的5%留为履约及质量的综合担保。
11、验收及检验
11.1.验收方式:全面检查。
11.2质量验收:以现场监理试验检测的验收结果为准,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设计图纸质量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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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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