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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重庆铁塔-2026-2031年大足重庆健康职业学院网络优化调测及网络维护服务项目(TF-永川)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6-2031年大足重庆健康职业学院网络优化调测及网络维护服务项目(TF-永川)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6-2031年大足重庆健康职业学院网络优化调测及网络维护服务项目(TF-永川)(项目编号:TC259D15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次采购含税预算为170.7448万元,不含税金额为161.08万元。(该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由需求部门按照增值税税率6%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人填报为准)。

1.5     采购项目概况:乙方为甲方提供大足重庆健康职业学院通信网络全链路的网络优化调测及5年的网络运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及成交单位数量:

标包号

采购内容

不含税预算(万元)

含税预算(万元)

标包1

网络维护服务

127

134.62

标包2

网络优化调测

34.08

36.1248

合计

161.08

170.7448

注: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包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综合折扣为【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合同有效期:

标包1网络维护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6个月。

标包2网络优化调测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3服务期限:

标包1网络维护服务:优化调测验收合格后提供5年的运维服务。

标包2网络优化调测服务: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类似业绩:具备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标包1不低于70万(类似业绩:网络新建/维护/改造服务等),标包2不低于20万元(类似业绩:网络优化/调测服务等)。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3)上述业绩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4服务承诺:供应商须承诺:

(1)为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6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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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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