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PC[GK]2025029
项目名称: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血管内超声仪、冠状动脉旋磨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12,000.00元
采购包1(血管内超声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8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血管内超声仪 | 1(台) | 否 | 用于PCI术前的诊断,术中指导手术策略的制定 | 1,7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止。
采购包2(冠状动脉旋磨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2322600-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 冠状动脉旋磨仪 | 1(台) | 否 | 用于冠状动脉旋磨术 | 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止。
采购包3(活化凝血酶检测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1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活化凝血酶检测仪 | 1(台) | 否 | 用于检测血液中凝血酶活性 | 112,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其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工业”。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其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工业”。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其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工业”。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格式二-2-2所列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投标人无需提供许可证和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格式二-2-2所列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投标人无需提供许可证和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格式二-2-2所列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投标人无需提供许可证和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