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县光储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呼图壁县光储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包含新能源光伏项目480万千瓦,配套建设年产绿电制5万吨绿氢、28万吨绿氨,同时根据现行政策要求配置储能。
2.2招标范围: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县光储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预可研,预可研的编制规模为光伏项目250万+230万千瓦,250万千瓦光伏配套建设年产绿电制5万吨绿氢、28万吨绿氨)、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可研编制规模为光伏项目250万千瓦,配套建设年产绿电制5万吨绿氢、28万吨绿氨)编制,配合建设单位项目申报、现场微观选址及升压站选址、政府及其他部门要求编制的报告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项目地点: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编制完成;(2)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通过审核后20日历天编制完成。
2.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专业甲级(电力(含新能源))及以上;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 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8月1日至今承揽的500MW及以上的新能源(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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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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