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G2025-01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如皋市长期照护保险委托第三方经办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7.项目服务人员/分值/“22”更正为“20”。
2.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7.项目服务人员/评分标准/“1.有为服务该项目及时组建团队并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①拟派人员中具有医学、护理学、财务管理、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②拟派人员中具有长期照护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8分;③拟派人员中具有照护保险经办经验5年以上的职工,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8分。须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含劳务派遣)、投标人或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相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上述人员必须服务于本项目。否则本项不得分。”更正为“1.有为服务该项目及时组建团队并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①拟派人员中具有医学、护理学、财务管理、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②拟派人员中具有长期照护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8分;③拟派人员中具有照护保险经办经验5年以上的职工,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须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含劳务派遣)、投标人或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相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社保缴纳证明(由上级公司缴纳或集团缴纳社保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属于该集团公司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上述人员必须服务于本项目。否则本项不得分。”
3.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8.履行合同设备/分值/“2”更正为“4”。
4.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8.履行合同设备/评分标准/“投标供应商承诺有专用车辆的得1分,为派驻人员配备电脑、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更正为“投标供应商承诺有专用车辆的得1分,为派驻人员配备电脑、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得1分,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注意事项/“1.投标响应供应商对“评分标准表”中的所有打分项逐一响应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放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更正为“1.投标响应供应商对“评分标准表”中的所有打分项逐一响应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放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评分项仅评算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分值,成员单位不参与计分。”
更正日期:2025-12-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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