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Z-2025P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食品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原内容:其他商务需求--8.抽样车辆配置情况的需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车辆。注:须按以下要求提供:(1)如抽样车辆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②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④车辆前、后、侧面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2)如抽样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以上第①和第④项证明材料及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
现在更正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车辆。注:须按以下要求提供:(1)如抽样车辆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②车辆登记证复印件;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④车辆前、后、侧面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自有车辆的要求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2)如抽样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以上第①和第④项证明材料及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
(二)招标文件原内容:3.详细评审--抽样车辆配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台抽样车辆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按以下要求提供:(1)如抽样车辆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②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④车辆前、后、侧面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上述缺少任意一项均不得分。(2)如抽样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以上第①和第④项证明材料及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否则不得分。
现在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台抽样车辆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按以下要求提供:(1)如抽样车辆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②车辆登记证复印件;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名称—致);④车辆前、后、侧面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自有车辆的要求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上述缺少任意一项均不得分。(2)如抽样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以上第①和第④项证明材料及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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