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12-1-43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浙江、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廊桥细化设计、组装生产和调试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开展适用于辽宁海上风电场及浙江海上风电场的定制化小型运维登乘廊桥设备的细化设计、生产制造与安装调试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根据甲方提供的海上风电场及运维船资料开展廊桥细化设计及CCS认可、零部件加工、工厂总装和调试检验、包装运输、上船安装、海上试验等服务内容。
2.2服务期:一标段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包含详设、CCS认可、加工组装、厂内调试、海上安装调试等在内的周期)。二标段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包含详设、CCS认可、加工组装、厂内调试、海上安装调试等在内的周期)。
2.3规模:本项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辽宁及浙江海上风电场海洋环境、风电基础、船舶型式等信息,开展2套定制化海上风电场小型运维登乘廊桥的细化设计、组装生产和和调试服务。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二标段。一标段采购适用于辽宁海上风电场的定制化小型运维登乘廊桥的细化设计、组装生产和调试服务。二标段采购适用于浙江海上风电场的定制化小型运维登乘廊桥的细化设计、组装生产和调试服务。投标人可选择2个标段的其中任何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2个标段都参与投标,但是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12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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