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GDL-ZC2025-107
项目名称: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人寿保险服务 | 项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年度报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3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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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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