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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商短名单入围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商短名单入围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GKGC005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物装〔2021〕131号文件精神)规定,参照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以及短名单子库做法。通过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合格承包商名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商短名单入围。

2.2项目规模:(1)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市场所属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项目的劳务分包作业承包选商,包括名录内公开、名录内邀请。

(3)已通过本次招标入围的合格承包商在上一年度服务期结束后,经公司考核评价合格的,可向公司书面提出成为下一年度合格承包商名录申请,但是否接受申请或全部重新招标由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逐年类推。

(4)名录内的承包商如出现被清退出库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就不足部分由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顺延中标候选人或补充招标。

(5)由于项目自身原因,临时补充承包商名录或不在名录内选商,招标人向名录内承包商公示后,即可进行选商。

(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2.3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所属市场。

2.4计划投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计划工期(入围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本项目标段划分: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商短名单入围。

2.9其他: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由评委会确定前10名通过评审入围合格承包商名录候选人,公示期后直接进入合格承包商名录名单;

若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放弃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则后续排名的合格投标人依次递补;

若合格投标人低于10家则推荐通过初评的全部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进行打分排序。招标人依据入围结果,决定是否对不足家数进行补充入围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2023、2024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 0 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 0 万元的,需由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为投标人承担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2024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满足公开招标公告3.3项的财务要求。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1)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的,应提供:

①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且由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

①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出具的“为投标人承担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②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与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关系证明以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且由投标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

①投标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为投标人承担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②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投标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设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5投标人未列在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类似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备注:以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为准。

3.4.6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投标人建立与所投标标段内容相对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

(1)通过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认证证书;

(2)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例:如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为非工程施工专业,则需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投标人须承诺: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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