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SZ-G2025-0081 项目名称:新一轮厅机关安保服务(包二:厅机关外围保安 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388.0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二:厅机关外围保安,388.08万元(两年服务期,194.04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包二:厅机关外围保安。岗位要求包含:虎踞关21号北院(监控岗、传达室)、省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安检岗、登记岗、笔录岗、秩序岗)、重点安保部位(7x24小时,工作时段2人立岗执勤,夜间1人值守)、见义勇为基金会(7x24小时,工作时段1人立岗执勤,夜间1人值守)、禁毒展览馆及警察博物馆(一周工作六天,每天8:30—17:30)、北京西路50号办公点(白天岗上下班高峰期立岗执勤)。共计28人。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期间服务费不变。如中标供应商连续三次月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终止合同后,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原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继续提供保安服务,直至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进场时间要求:中标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进场,需提前进场完成交接、部署等工作安排。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响应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响应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