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关节镜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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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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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728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关节镜系统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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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关节镜系统采购包含不仅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5.2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验收合格标准; 5.4质 保 期:原厂整机质保2年(包括镜头、摄像头、导光线缆等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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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到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其余时间查询的信用结果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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