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YCSH-G2025-0021 项目名称: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评估单位需对滨海港经济开发区选址规划、总体布局、自然环境、工业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实地调查,并编制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滨海港经济开发区风险源调查分析报告》、《滨海港经济开发区风险源分级分类可视化标注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026年12月31日前依据《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DB32/T 4586—2023)完成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的四年内,如出现《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有调整或上级部门有新指导意见以及其他需要重新编制或调整评估报告的情形,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评估报告编制、修整等工作。(3)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的四年内,如有涉及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整体风险评估报告相关检查工作需提供技术支持、解释工作时,应第一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或有关技术人员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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