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国德竞磋(服务)2025--040
项目名称: 西宁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强基提质”七大行动——城北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小站“全域覆盖”行动(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40000
最高限价(元): 5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宁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强基提质”七大行动——城北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小站“全域覆盖”行动(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根据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宁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强基提质”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局发〔2025〕250号)文件要求,城北区建设4个零工驿站、11个家门口就业服务小站,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指导、用工洽谈、候工等待、政策宣传等服务,要求零工驿站全年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8期次,解决就业不少于1000人次,家门口小站配备灵活就业服务一体机,每个零工驿站按照8万元的标准购买服务,每个小站按2万元的标准购买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3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6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上一篇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林市“明盘”整治项目资料整理及监测后续技术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下一篇 宜昌市西陵区渭河路及渭河一路综合改造工程(望洲三组A11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工程)工程检测服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