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巴中经开区绿色新能源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个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经开区绿色新能源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2-511924-04-01-843205】FGQB-0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润林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润林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2-511924-04-01-843205】FGQB-01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中经济开发区
2.2工程投资额及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5025万元。
工程规模:建设及改造9 处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合计1758个,其中:电动汽车充电车位352个;公共厕所2座、建筑面积620平方米,绿地面积3400 平方米。主要包含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及改造建安工程、充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地面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700日历天(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含采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工(包括施工阶段准备工作(三通一平、临水临电)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类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还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各项成果、申请计量支付等);(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四川省地震局西昌地震监测中心站重点地区监测能力提升工程观测井、地电场及其他附属工程四川省地震局西昌地震监测中心站重点地区监测能力提升工程观测井、地电场及其他附属工程
下一篇 威远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