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LCCY-T2025-0008 项目名称:东海县张湾乡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道路绿化等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53090.86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县张湾乡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道路绿化等工程道路、广场、亮化、绿化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在“江苏**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