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熙境花园)户内精装修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熙境花园)户内精装修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9-510115-04-01-353315】第FGQB-0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隆科凫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隆科凫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9-510115-04-01-353315】第FGQB-04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温江区万春镇黄石社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范围总用地面积40388.61㎡,建筑面积105175.65㎡。主要设计内容包括:装饰工程(A户型、B户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空调)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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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