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ZXTD-C2025-0009 项目名称:石埠桥中小学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006220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石埠桥中、小学监控系统改造,包含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3.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编入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