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上海)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述
1、招标项目名称:齐迪亚MBS体育场项目
2、招标编号:201220-2025-GAT2025047000-服务分包-运输服务001
3、招标项目施工地点: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市
4、招标项目工期要求:暂定工期425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26年1月31日,完工日期暂定为2027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招标项目类别:£工程 R服务
6、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投标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齐迪亚MBS体育场项目运输服务(一标段)
2、招标内容: (1)按招标人要求,承担将永久性出口货物从招标人指定起运点运输至沙特目的港,期间(直至货物开始卸船前)所发生的全部工作,以及临时性进出口货物从招标人指定中国国内起运点至沙特目的港往返运输期间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堆叠装载专项方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及每批货物发运前,必须随附每一船相应的货物堆叠装载专项方案(招标人将安排专人按相应堆叠装载专项方案对每一船的堆叠装载全过程进行实地监督,但此举并不免除/削减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及义务;此外,堆叠装载专项方案必须与钢构件制造厂的包装方案形成关联,即要求投标人对包装方案提出相应的可被接受和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货运订舱:负责安排符合要求的货船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所选船舶必须具备双甲板货舱;②目的港须为第一挂靠港;③船舶起重机必须具备足够的起重能力,且该能力必须覆盖其船边直装的有效作业半径,以确保其能符合发运港、目的港安全吊装货物清单中的单件最重货物。集港策划、货运组织、国内段陆运、超限货物运输及手续办理:从工厂至码头装船完毕期间所需的全套手续申办(如道路运输许可、码头引桥申报等)与操作要求(包括审批、加固措施、护送等),承担直至装船完毕的所有相关工作。港口集港(包含货物集港、压车费用等)、装运港卸货、港内倒短、货物清点验收、码头堆存保管、出口报关:货物报关由投标人负责,且需配合招标人提供所有报关信息,处理报关异常等工作,包括每船钢构件以及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工器具物资等货物共计约200余项品名报关所需的HS编码及生产要素等信息、报验、商检(如需)、打尺(含报告)、货物装船、提单签发、货物在船期间的成品保护(包含苫盖、包装等保护措施,甲板货物苫盖包装到达目的港前包装不得破损)、等相关港口工作及配套服务。如采用集装箱运输,还需制定合理配箱方案;
(2)货物的海运工作、购买(暂列项若由投标方实施)从工厂至目的港的陆运保险、海运保险(含战争险)及海运货物启动延迟险(Insurance of Marine Cargo Delay in Start Up)办理海运电放提单签发、且招标人有权指定船公司目的港船舶代理、以及与收货方完成货物交接等全部相关事宜。海运保险(含战争险)及海运货物启动延迟险的投保公司须为中国境内保险公司或沙特阿拉伯境内保险公司。 (3)保险(暂列项):①中国境内陆运保险、海运保险(含战争险):投标人自行填写保险暂列项金额,作为本次投标竞争性费用。②海运货物启动延迟险(Insurance of Marine Cargo Delay in Start Up):由招标人填写保险暂列项金额,不作为本次投标竞争性费用;最终按招标方核定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③暂列项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是否由投标人实施,且投标人不得因此调整其他报价。 (4)但不包括货物在招标人指定起运点的装车以及到达沙特目的港后应缴纳的关税、进口增值税、目的港的卸船及码头操作费、清关费等所有沙特境内发生的工作和费用。投标人工作交接界面以货物运抵至沙特目的港并完成船舶靠泊后为准,自货物开始卸船时起,即视为投标人完成交付。 (5)步履顶推设备及其配套物资的临时性出口及返回出口工作。①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临时性进出口货物自中国境内指定起运点至沙特港口的出口运输,以及自沙特港口返运至中国境内指定地点的返回进口的全流程作业。具体包括出口段(自中国境内提货起至沙特港口卸船前为止)和进口段(自沙特港口装船完毕起至抵达指定的中国卸货地点为止)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理的配箱方案、货运订舱;安排集港与提货计划、组织货运;负责从招标人指定中国装卸点至中国港口之间的往返陆运、提箱、提货、集港及提货运输;中国港口的卸车、装车、装船、卸船及港内短驳操作;货物清点与验收;码头堆存与保管;办理货物的临时性出口报关及返回进口清关,配合招标人提供所有报关及清关所需信息,并处理报关及清关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报验、商检(如需要)、打尺(含报告)、提单签发;货物在船期间的成品保护;等其他相关港口工作及配套服务;②负责临时性进出口货物自中国港口至沙特港口的往返海运工作,代办往返期间自中国装箱地点至沙特港口的陆运保险及海运保险(含战争险),办理海运电放提单签发,并与收货方完成货物交接等全部相关事宜;③不包括:临时性进出口货物在招标人指定的中国装卸地点的装车、装箱及掏箱作业;中国及沙特境内因临时进出口所产生的保证金或保函的出具与缴纳;沙特港口的卸货、装船及码头操作费等一切沙特境内发生的工作;但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工作。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的资质为: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交通运输部网上完成无船承运人备案(含子公司)。投标人如为船东,营业范围应包含国际货物运输。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的业绩为: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条款能力,并有类似本次招标服务的成功业绩。须提供2021年1月(含)以来,波湾线或红海航线3个(含)以上业绩证明包括冶金、电力、化工、汽车等工程设备、钢结构及材料出口海运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货量不少于(含)10万方的业绩证明(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或其他直实)并提供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查。(投标方如有造假行为,招标方有权单方面废除投标资格,并拉入企业黑名单)。
需要提供资料文件:合同扫描件、保险文件等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的运力要求为:
所选船舶必须具备双甲板货舱;目的港须为第一挂靠港;船舶起重机必须具备足够的起重能力,且该能力必须覆盖其船边直装的有效作业半径,以确保其能符合发运港、目的港安全吊装货物清单中的单件最重货物。提供对应的船舶规范文件。提供有效力船东的支持函。并留下船东对应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预审工作小组评审,将直接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2)通过天眼查/企查查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3)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招标人、评标工作小组决策的;
(4)不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最低资质要求的;
(5)不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的业绩要求的;
(6)不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的运力要求的:
(7)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信息查询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8)通过相关信息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发生过骗取中标及发 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的;
(9)投标人属于五矿或中冶集团“黑名单”供应商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1、*(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已注册的单位:登陆网址http://ec.minmetals.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
2、采购平台未注册的单位(或已注册但与中冶钢构无服务关系的单位):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在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并与中冶(上海)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关系,登陆采购平台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登录采购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12-26 14:00:00(北京时间),逾期将不能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登陆采购平台查询资格预审结果,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上海)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海通/陈尚
联系电话:13163090128/1811959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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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