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此次维修磨煤机出口粉管位于磨煤机,磨煤机是锅炉制粉系统,属锅炉重点设备;磨煤机共计9台,此次磨煤机出口粉管防磨维修共计36件。根据目前运行状况,磨煤机出口粉管出现减薄破损及向外喷煤粉等故障隐患,检修班多次用钢板焊接修复无法彻底解决故障隐患,故障隐患直接影响制粉设备正常运行及现场环境卫生,并给锅炉系统稳定运行带来安全隐患(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接到招标方通知20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并验收合格。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修税率13%),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乙方应在5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电汇、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以支付承兑汇票为主,如果需要现汇支付,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的4%(年化)利率和6个月承兑的期限进行付款折让。
1.5 报价要求:总价及分项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21.6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