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热电车间三台锅炉,二开一备,锅炉为煤粉锅炉,额定蒸汽量220T/H,压力9.8MPa,以生产蒸汽为主,供后系统使用,本次外委锅炉炉膛结焦清理数量4台。根据锅炉运行周期及锅炉检修规定,需定期对锅炉进行倒炉检修,主要对炉膛水冷壁检测、蒸汽吹灰枪检查、高低过防磨瓦检查,为确保检修人员在炉膛内安全作业,需对锅炉炉膛内结焦进行清理(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维修日期:合同签订,接到招标方通知,单台锅炉2天内完成清焦,并验收合格。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100%。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电汇、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总价及单价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7.2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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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