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线路施工一标段外租17-19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HYGJ-2025FW-ZB084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线路施工一标段项目外租17-19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招标人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由第一管道分公司承揽的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线路施工一标段,线路长度103.17km,管径D1422mm,设计压力10MPa,材质L555M(X80M)。管线途经松原市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设置站场1座(长岭联络站),线路阀室3座。根据现场施工人员运输需求,拟在社会市场寻找中型客运车辆承租单位,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招标范围:17-19座中型客车14台 (含司机)。
服务期限: 2年 ;
其 他: 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道路运输证资质。提供(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3.4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或黄牌警告或冻结或暂停使用或禁止准入。
3.4 技术要求:要求提供的车辆启用年限在 5 年以内,公司自有设备(车辆),中型客车总台数不少于 14 台,完好率达到100%符合我公司要求。
3.4.1 提供设备(车辆)有效期内的资质要求:
(1)带清晰牌照号的车辆照片;(2)车辆登记证书;(3)车辆行驶证;(4)车辆营运证;(5)车辆交强险。
3.4.2 提供操作手(驾驶员)有效期内的资质要求
(1)驾驶员驾驶证;(2)驾驶员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驾龄必须是3年以上。
3.5 其它要求: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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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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