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北湖路北延段道路建设项目民事委托代理采购谈判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北湖路北延段道路建设项目民事委托代理采购已由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北湖路北延段道路建设项目民事委托代理采购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采购内容:本服务分为1个包件,服务内容为北湖路北延段道路建设项目原告韩立成、赵金利与被告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高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唐宏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本项目后期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承包方,所涉及的下游分包单位、施工队伍或自然人因本施工项目提起相关诉讼,作为共同诉讼参与人需要应诉的,相关诉讼案件的代理应当包含在本次服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前期梳理与分析、证据收集与整理、诉讼文书撰写等内容。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专业技术能力; 2、项目服务团队要求: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需连续执业5年及以上(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需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自2023年至2024年,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2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相关纠纷法律服务业绩; 5、信誉要求:(1)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律师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总所及其分所、同一律所下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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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