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爱物学校等5所小学通学道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爱物学校等 5 所小学通学道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ZB-GC202512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爱物学校等 5 所小学通学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2693 )已由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025】257 号文、【2025】26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晋城市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晋城市实验小学、颐翠小学、凤鸣小学、爱
物学校 4 个学校通学道,二期工程为凤台小学通学道。先期实施 4 个学校通学道,待凤台小区
微循环改造后再实施凤台小学通学道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 所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节点提
升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
采购: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项目经理和施
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
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
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
方应当
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
比例等,
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如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
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8 18:30 至 2025-12-23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