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钢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DSJS-QTJCGZ-WZ-06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浙江分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青田旧城改造项目经理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项目
2.2供应范围:详见清单
2.2招标内容:钢筋(采购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2.3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生产商或注册资金≥100万元销售商。
3.1.2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相关业绩
3.1.3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条)。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4条)。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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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