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LQ2025HW109036 | 项目名称 | 护栏及百叶窗 |
| 项目所在地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 采购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2.1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境内,计划工期:900 天,项目总合同额约 2.8 亿元。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包括(不限于)材料费(含辅材等)、加工制作费、运输费(包含场地内的二次倒运及垂直运输等)、装卸费、安装费(含放线)、检验试验费、图纸深化设计费、备案、贴息费、税金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项目部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同时结合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需要,计划此次采购供货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按照实际供货需求进行调整),主要用于住宅楼等主体建筑,作为工程实体交付使用。 | ||||||||||||||||||||||||||||||||||||||||||||||||||||||||||||||||||||||||||||||||||||||||||||||||||||||||||||||||||||||||||||||||||||||||||||||||||||||||||
| 2.2 采购范围 |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峰汇苑项目计划采购一批护栏及百叶窗作为项目工程施工使用,预计采购护栏:14230米;百叶窗:3660㎡。供应商提供包括(不限于)材料费(含辅材等)、加工制作费、运输费(包含场地内的二次倒运及垂直运输等)、装卸费、安装费(含放线)、检验试验费、图纸深化设计费、备案、贴息费、税金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主要用于住宅楼等主体建筑,作为工程实体交付使用。 |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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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2. 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1)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合格证、检测报告资料。 3. 报价人为材料经销售商的,应具备: (1)需提供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合格证、检测报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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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包件1: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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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包件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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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无 |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2年内(2023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2年内(2023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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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包件1: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企查查(https://www.qcc.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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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