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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公开招标标准气体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吉林石化公司标准气体采购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511-ZBGK002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公开招标标准气体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公开招标标准气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依据:全区标准气体预测计划,数量295笔。拟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要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招标范围:采购依据:全区标准气体预测计划,,数量295笔。

2.3最高投标限价:1684486.16元;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2.5交货期:2026年1月-12月;

2.6交货地点: 经吉化公司仓储中心各供应站验收后,送至各厂使用车间,(我公司东部与西部距离13.5公里,各供应站与使用工厂最远约8公里) ;

2.7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账后,次月起90日内付款。

2.10调价机制: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2.11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系统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有气瓶充装证视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气瓶充装证(含混合标准气体)。

3.1.3 投标人须具有与工厂核对采购计划,并办理入库验收及结算等相关事宜能力。

3.2业绩要求:无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 2023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内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标的物应用性能保证值按技术规格书标准执行。

3.6.3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普通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6年1月 -2026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3.6.4包装:钢瓶外观完好标志清晰,在检验有效期内,且防护配件齐全;瓶须由中标人回收自提,交付界面为各车间现场。

3.6.5运输:危险化学品专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挂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满足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要求。

3.6.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6.7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6.8本次采购范围以“报价明细及单价限价”为准。

3.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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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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