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116251024145430-51293573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 5126-11602232
预算金额(元): 1643000元(国库资金:1643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第三方物业管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4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凤凰公路368号、凤瑞路83弄36号两处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包含镇受理中心、镇城运中心、镇受理中心圆沙分中心,总建筑面积约8500 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供应商须承诺第二年报价保持不变。本次项目报价周期为1年(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需在上海市公安局备案)或上海市公安局核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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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