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202512-04客车(含CR200J)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客车(含CR200J)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客车(含CR200J)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
(2)工作量:以2026年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服务单价报价及总价不得高于限价要求,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注:报价须含更换配件成本费、运费等总体费用,报价为含税价格,以人民币结算。
|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预计工作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01 |
客车SWKP型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 |
客车SWKP型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 |
台 |
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
(3)交货地点:贵阳车辆段。
(4)其他要求:①参选方向比选人提供客车SWKP型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服务;②配件完成维修后,应满足招投标文件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检修范围、检修技术规程(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应按照《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检修规程勘误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13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函[2018]4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防滑器暂行技术条件>等9项标准性技术文件的通知》(铁总运〔2017〕106号)检修要求等技术文件相关标准进行检修。电子防滑器的试验参照《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函[2018]4号)及《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中“附录G”规定执行,各项试验应合格并保证通信功能正常。委托维修物修理后质量应功能齐全,性能完善,满足委修人正常使用,并符合《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间发生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③交货地点为贵阳车辆段,交货期为委托修理物到中标单位起,至修竣发送出给送修车辆段止,不超过30个工作日,时间以运单为准。
(5)免费保修期(以下简称质保期):质保期自开始使用托修物起至使用达一个A3修周期止,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免费修复或更换。使用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无偿给予返修修理;给委修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维修质量不良导致行车设备故障,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委修人由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且负责免费进行返修。
(6)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铁道车辆配件维修的相关项目。
(2)客车(含CR200J)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修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铁科院认证的资质或具备资质公司的维修代理授权,资质有效不过期。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财务状态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等状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满足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