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厂区雨废分离项目风机设备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2. 采购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QTN002AR002CPMB06BD
2.2项目名称:福清核电厂区雨废分离项目风机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清核电厂区雨废分离项目,拟对福清1-6号机组的非放射性生产废水的排水系统进行雨废分流改造并新建废水处理站。将厂区各子项产生的非放射性生产废水从原来的雨废系统拆分出来,单独收集,通过生产废水管网汇集后排至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监测、排放。
2.4采购范围:
本项目非放射性水处理站配置24台风机,包括9台屋顶风机、11台轴流风机、3台换气扇、1台新风换气机。风机安全等级为NC,质保要求为QNC。供应商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采购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障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详见技术规格书。
具体范围描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2026年3月30日
2.6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7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站厂区
2.8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共计谈判1轮(不包括首轮报价)。
2.9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一家,不超过成交供应商本身报价金额。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报价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手册,并对质量管理手册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报价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未报价即否决报价。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采购文件发售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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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