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大道智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七中菁才学校北侧智慧充电桩及配套绿地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凤翔大道智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七中菁才学校北侧智慧充电桩及配套绿地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12-510115-04-01-954590】FGQB-0400号,川投资备【2512-510115-04-01-815170】FGQB-06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2-510115-04-01-815170】FGQB-0606号,川投资备【2512-510115-04-01-954590】FGQB-04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1)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明光社区凤翔大道 300 号,成都七中菁才中学(涌泉校区)以南,中交凤栖首府以北;(2)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明光社区,旺辉南一路以北,凤翔大道以南,温江区成都七中菁才中学(涌泉校区)旁。
2.2 建设内容:(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5亩,约18333㎡,建设沥青路面5858.75㎡,铺装路面1200㎡,生态停车场2820.25㎡(205个停车位),720kW液冷超充主机1台,250kw 快充充电终端 12 台,7kw 慢充充电桩20台,景观绿化工程8454㎡。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总图工程、充电站、安防系统、照明工程、排水及消防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2)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亩,约10666㎡,建设沥青路面1788.25㎡,铺装路面600㎡,生态停车场1777.75㎡(130个停车位),720kW液冷超充主机1台,250kw 快充充电终端 12 台,7kw 慢充充电桩5台,景观绿化工程 6500㎡,对凤溪河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并在河道两侧安装护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总图工程、充电站、安防系统、照明工程、排水及消防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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