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新高速 JXSG-1 标项目电力电缆物资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73293)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济新高速 JXSG-1 标项目。
1.2 采购人: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施工范围包括K1+050-K19+000约19公里的外场监控,邵原分中心扩容,以及黄河三峡服务区场区监控。隧道机电工程,山院隧道、八角山隧道两座,隧道监控、隧道照明、隧道供配电、隧道消防等。黄河大桥的景观照明工程,沿线供配电工程,黄河三峡服务区、黄河三峡收费站光伏项目。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电力电缆物资产品生产、运输、试验检测、交工验收的配合、缺陷责任期服务、项目所需资料的提交、所供产品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
2.2 交货期:本项目计划供货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0日,具体以项目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河南省济源市邵原镇本项目现场或我方指定地点。
2.4 物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图纸等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一次进场验收合格率100%。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x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 。
4.2付款方式:
4.2.1 60% 到货验收付款
设备到货并由甲方检验合格,在甲方收到用户(即业主方,下同)相应付款后的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同等比例款项,但不超过已发货金额的60%。
4.2.2 37% 交工验收付款
甲方与用户的主合同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在甲方收到用户结算款后的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97%的款项。
上述本条第4.2.1、4.2.2项付款方式,为防止甲方上游结算过分延迟,如果出现“甲方未及时收到上游(业主或总包)结算金额”或者“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余额(除质保金外)至迟不超过本合同项下工程交工验收后两年质保期满。合同价款已包含对该延迟期限的补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逾期补偿。
4.2.3 3% 质保金
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主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材料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用户退还的质保金后的28天内,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本合同结算总价3%的质保金。
4.2.4 上述付款,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保理等金融工具(12个月),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3履约保证金: /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3% (如有)
4.5其他情况: /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12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2988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光缆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推荐理由:该公司为业主需求品牌生产公司,该单位具有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
采购清单:(详见清单)。
6. 公告期限
2025 年12月16日至 2025年12月19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管理部
举报电话:027-84214108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 18 号
8. 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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