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PC-0120-25J5-FG0175
1、采购项目
受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施工标段四工程项目所需的数字工程及配套系统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施工标段四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50万千瓦风电(单台10.0MW共50台机组),南部1#汇集站内综合楼及生活楼、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检修道路及合同清单内的相关手续办理。(3)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智慧工地厂站端平台运维系 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套 |
2 |
智慧工地软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套 |
3 |
LED 大屏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套 |
4 |
沙盘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套 |
注:详细采购范围以及清单见个各技术规范及图纸中内容。
(4)交货时间:2025年12月30日完成施工和安装。
(5)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同时也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的相关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响应人应遵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相关认证证书(若有)。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近5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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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