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G2025-0949 项目名称:徐州市口腔医院数字化口内扫描仪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口腔医院数字化口内扫描仪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 ①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② 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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