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金融大厦项目精装石材加工及供货招标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
汇通金融大厦项目精装石材加工及供货
2.项目编号
ESCRFQ2025121500001
3.招标人
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东筑瓴智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中标方与装饰单位签订加工供货合同。(说明:本项目由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东筑瓴智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共同招标,但是由山东筑瓴智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标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中标人不得向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5.标的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ESCRFQ20251215000010001 | 汇通金融大厦项目精装石材加工及供货(标段一) |
| ESCRFQ20251215000010002 | 汇通金融大厦项目精装石材加工及供货(标段二) |
6.项目预算
预算控制价10373545.00元,其中一标段墙面预算控制价4857343元,二标段地面预算控制价5516202元。(含税,超标段预算控制价投标无效)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浪潮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并作为合格供应商;
7.2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能独立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7.3投标单位应提供荒料来货渠道证明及加工厂证明,进口石材提供海关进出口报关单,产地证明。
7.4投标单位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环评报告。
7.5投标单位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精装修石材加工及供货的全部工作,一标段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室内装修项目精装修石材加工及供货业绩(合同额330万及以上);二标段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室内装修项目精装修石材加工及供货业绩(合同额380万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下资料提供其中之一):合同/订单/中标/成交通知书
7.6投标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财务状况;
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至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7.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8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进行承诺说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9无正在被执行的央国企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须出具承诺函;
7.10未尽事宜,遵照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7.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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