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新零售电商综合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一路)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赣建横设招字[2025]第 07 号
横峰新零售电商综合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一路)经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横发改投字[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横峰新零售电商综合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一路)设计
2、建设地点:横峰县城南片区。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设计费暂定为15万元,具体以财审评定金额的1.5%计取。
6、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长约500米,宽26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主路宽20米,两侧一边3米人行道)、地下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强电管网、弱电管网,预留自来水和天然气管网埋设位置。
7、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8、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批复工作。
9、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1个标段。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以满足资格审查 条件,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设计团队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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