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4]SMGX[GK]2025001
项目名称:宁化县总医院两院区医疗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1(宁化县总医院两院区医疗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宁化县总医院两院区医疗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6.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