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空分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一期)项目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2402-610821-04-01-51021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项目规模: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位于陕西省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装置包括:80万吨/年甲醇制丙烯联合装置、10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5万吨/年苯酚丙酮(含30万吨/年异丙苯)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25万吨/年环氧树脂装置、10万吨/年高盐废水净化装置、10万吨/年POE装置、5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1320000万元,本次招标概算价7071.45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4个月完成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空分成套设备;
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3201001001;标段类型:货物;
2.5招标范围:建设一套制氧能力为12000Nm3/h的空分装置,制氮能力为30000Nm3/h 空分装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须为提供本次空分成套设备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同一成套厂商,仅允许授权一个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作无效投标处理,空分成套设备的制造厂商参与,则其授权书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设计GC1资质、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压力管道设计GC1资质、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4.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5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3.4.6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