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部智慧产业科技孵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氢燃料电池中试平台设备采购包1(第二次)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部智慧产业科技孵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部智慧产业科技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邻发改〔2025〕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氢燃料电池用连续双钢带等静压压机(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5〕1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高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广安高新区内,结合园区装备制造、新材料和信息技术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围绕新材料、低空经济等专业领域,开展超高强度硬质合金粉末材料、塑料改性材料、装备智能化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孵化落地,建设“研发+孵化”“互联网+新兴产业”研发转化孵化平台,包括新建创客中心1个,建成集装备制造、数据分析、原型设计制作等为一体的综合试验室20个,购置3D打印设备、数控机床、激光加工设备等科研设施设备300台/套,配备高性能计算服务器、数据采集设备等智能设备50台/套,建成中试生产车间、仓储功能试验区、品质把控试验室为一体的中试平台1个。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算力(数据)中心。
本次设备采购内容:氢燃料电池用连续双钢带等静压压机。
2.3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行业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
2.4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和设备安装(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为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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