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榆林能化)液碱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榆林能化)液碱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材料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现对液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010000114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使用地点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榆林能化)水务车间。
2.2招标货物的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榆林能化)水务车间所用液碱公开招标,预估数量为15800吨,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正偏差不超过2%,不保证负偏差。
标段 |
标的名称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1 |
液碱 |
液碱≥32%具体参考技术规格书 |
吨 |
15800 |
榆林能化 |
合同签订后按使用单位通知要求发货 |
2.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指定现场,现场落地交货。
2.4交货期: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按使用单位要求分批送货
2.5结算方式: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根据使用单位实际到货磅单数量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使用单位财务挂账后付款,时间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
2.6送货管理:
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按使用单位要求分批送货,交货地点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指定现场,现场落地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提供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贸易商提供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9.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投标单位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彩色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贸易商提供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材料(第三方产品质量证明、 质量体系认证、专利权证书等,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原件 彩色扫描件;
5.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等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产品使用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不少于三份。招标人保留查验使用情况证明原件的权利。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 (2022年至今) 相同或者相似的供货业绩,且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5.**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