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分行2026-2027年度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ZBKLYH-F003
本招标项目西安分行2026-2027年度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分行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西安分行2026-2027年度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我行于2025年2月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西安市公证处作为我行2025年度信贷业务指定的公证机构,2025年2月10日签订了《公证法律顾问协议》,该协议将于2026年2月10日到期。为积极稳妥推进我行信贷业务公证服务工作,按照总分行集采相关制度,现对2026-2027年度公证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持续改进和提升我行信贷业务公证服务管理水平。选出一家公证处负责分行信贷业务公证服务,合同期限两年,预算175万元/年,总预算350万元。
2.2招标范围:以两个年度整体打包方式引入司法公证机关对分行信贷业务提供公证服务,聘请司法公证机关为常年公证法律顾问,指派公证员或助理负责为我行提供经济类公证法律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1名服务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异地公证服务根据具体业务出差地点而定。
2.6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圆整,(小写)350万元(含税,含信贷业务公证服务费用,异地服务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7项目性质:依规必招项目。
3.1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人企业对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提供:执业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还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公证服务项目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公证服务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4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失信条款: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响应。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当日评审时在*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3.7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
3.7.1拟派本项目的公证团队须4人及以上(至少包含公证助理3人、公证员1人),公证员均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证》。
公证员提供: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
(4)执业证书。
公证团队其他人员提供: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
3.7.2投标人须承诺公证团队中派驻1人至招标人办公场所办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8.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
3.8.2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8.3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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