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02157823-18296399
项目名称:2026年青浦区排水设施水、泥、气达标排放检测
预算编号: 1826-00005015, 1826-K00005022
预算金额(元): 2423900元(国库资金:24239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239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6年青浦区排水设施水、泥、气达标排放检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423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水、泥、气”稳定达标排放,防范排水环境风险,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国家、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市水务局、市排水管理中心、区水务局等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市政排水泵站(含雨水强排口)、市政通沟污泥泥质、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详见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a.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b.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c. 投标人须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d.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将项目转包或未经招标方同意将项目分包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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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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