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比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招标人为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与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项目纠纷诉讼案件代理采购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诉讼案件的一、二审及再审代理服务,涵盖诉讼策略制定、证据材料梳理、庭审辩论、法律文书撰写等;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审程序终结及后续相关事项(如有再审)处理完毕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审程序终结及后续相关事项(如有再审)处理完毕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律事事务所成立不低于15年,拥有律师数量不少于150人(需要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拥有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相关的诉讼代理行业经验,且拟指派的代理律师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证照合规有效,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项目实际所在地省/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三流一致”的承诺。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司法行政部门列入律师行业失信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官方公示平台。
(六)近三年内没有出现招投标违规行为、没有出现违约行为、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七)未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未列入中铁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
(八)近三年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未存在故意拖延结算的情况;未存在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诉讼仲裁等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禁止供应商股东、股东投资企业、供应商投资企业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十一)禁止供应商及存在股权关系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企业、授权代理人投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获取
(一)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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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