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4]RWZB[GK]2025002
项目名称:武平县总医院区域检验中心等整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10,000.00元
采购包1(武平县总医院区域检验中心等整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8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8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98,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武平县总医院区域检验中心等整体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9,8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一签多年项目,总服务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本采购包须按以下要求执行:1、本采购包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采购包预算总额的50%及以上(含5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要求获得本采购包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包中50%及以上(含50%)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认定和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